4月24日,漳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原则上同意将蓝田经济开发区作为试点,将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的5%公租房,按一定比例授权开发区管委会管理,用于解决企业外来员工住宿。
缘由:现场办公敲定试点
“试点的出现,其实缘于漳州市委书记陈家东、市长檀云坤的一次现场办公。”有关负责人介绍,2月27日,市委书记陈家东、市长檀云坤带队,视察了联东U谷工业综合体、康 师傅饮品、百威英博雪津啤酒等项目。
其间,百威英博雪津啤酒企业负责人提出,由于企业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无法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企业招工留人受到一定影响。
漳州市领导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在龙文、芗城两区开展试点,把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的5%公租房分配权,按一定比例下放给区里,用于解决企业外来员工住宿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进展:4家房企已经签约
其实,早在2012年,漳州市政协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调研,形成《漳州市政协关于创新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调研报告》,建议抓紧制定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年度实施,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早于2012年出台。蓝田经济开发区根据该办法,2011年后挂牌出让的6宗商住用地,均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已有四家房地产企业与住建局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议,合计335套、面积20052平方米,计划于2015年开始陆续竣工。
解读
让企业留得住员工
蓝田经济开发区为何能成为漳州首个试点呢?“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同时,国家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有条件就要逐步做。”漳州市住建局局长陈福州一语道破玄机。
近年来,蓝田经济开发区大力实施园区公共配套专项规划,启动总占地面积1800亩的行政商贸生活中心区的建设,开发区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一批民生项目相继投入使用,有力改善了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但外来务工人员宿舍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该试点的开展,有利于企业留住员工,解决招工难题,更有利于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生活环境,真正实现‘创业在开发区,生活在开发区’,使企业员工引得进、留得住。”蓝田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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