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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前必征迁!漳州市区又发5幅地块征迁公告!2023年上半年市区还有13幅地块待出让

2023年05月27日 14:40    来源:厦门地产资讯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近日,芗城区政府网、龙文区政府网相继发布多则征迁公告。

龙文区有2幅地块正式启动征迁,分别为虎山片区地块一项目、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为就近安置。

芗城区有3幅地块即将征迁,分别为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2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4地块用地。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浦南镇浦南村、双溪村、松洲村综合地价为65.1万元/公顷(即约43400元/亩),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本次征地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镇辖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9〕75号)规定执行。需安置农业人口全部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

具体区域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2023年5月8日,漳州公布了《漳州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该计划,2023年漳州市级供地17幅,其中上半年计划出让的有15幅地块,2幅已经成功拍出,还有13幅地块计划在上半年出让,2幅地块计划再下半年出让。


2幅已拍出的地块为:西湖片区E05地块(2023P01地块)、东屿片区02地块(2023P02地块),均为建发竞得。


13幅上半年计划出让的地块为:集中在8大片区

西湖片区4幅:西湖片区C27地块、西湖片区C28地块、西湖片区C09-10地块、西湖片区C20地块;

上墩片区1幅:上墩片区地块;

东屿片区1幅:东屿片区01地块;

建元片区2幅:建元片区D单元01地块、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

中医院片区2幅:中医院片区02地块、中医院片区03地块;

花海片区1幅:花海片区01地块;

虎山片区1幅:虎山片区01地块;

长洲片区1幅:长洲片区01地块。




2幅下半年计划出让的地块为:东屿片区06地块、通源片区02地块。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合

附:征迁公告原文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虎山片区地块一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

漳龙政〔2023〕34号

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漳州市用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4次会议纪要精神 ,区政府决定对虎山片区地块一项目土地与房屋进行征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土地和房屋征收通告如下:

一、征收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土地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虎山片区地块一项目:新浦东路以南、华美达以北、湘桥路以西、龙文区政府大院以东。

具体区域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式: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参照《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龙政规(2022)2号)执行。

四、征收期限: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4日止。

五、安置地点:就近安置。

六、有关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不得在红线范围内临时搭盖、竖立广告牌;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政府做好征收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

(三)被征收人应当服从建设项目需要,在征收期限内完成搬迁。

七、联系电话

0596—2131080(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

特此通告。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土地与房屋征收的通告

漳龙政〔2023〕35号

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漳州市用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第4次会议纪要精神,区政府决定对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土地与房屋进行征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土地和房屋征收通告如下:

一、征收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土地征收部门: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土地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范围:

建元片区A单元01地块:建发央誉以南、建元东路以北、龙祥中路以西、仙浦路以东。

具体区域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式: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参照《漳州市龙文区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龙政规(2022)2号)执行。

四、征收期限: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5日止。

五、安置地点:就近安置。

六、有关事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设立或变更租赁关系;不得在红线范围内临时搭盖、竖立广告牌;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应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工商、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审批手续;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改建线路,并及时配合政府做好征收范围内线路迁移工作。

(三)被征收人应当服从建设项目需要,在征收期限内完成搬迁。

七、联系电话

0596—2131080(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

特此通告。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2023年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7号公告

为实施漳州市芗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土地征收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2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4地块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涉及浦南镇浦南村、双溪村;02地块涉及浦南镇浦南村;04地块涉及浦南镇松洲村。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2地块、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4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收储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总面积1.3031公顷,其中芗城区浦南镇浦南村果园0.02公顷;双溪村旱地0.0226公顷、果园0.5898公顷、设施农用地0.6314公顷、农村道路0.0254公顷、村庄0.0116公顷、公路用地0.0023公顷。

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2地块总面积2.3264公顷,其中浦南镇浦南村其他旱地0.6051公顷、果园1.4741公顷、农村道路0.0877公顷、村庄0.0871公顷、村庄0.0724公顷。

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4地块总面积1.153公顷,其中浦南镇松洲村其他旱地0.1949公顷、果园0.9428公顷、设施农用地0.0153公顷。

四、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芗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漳芗政文〔2017〕46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浦南镇浦南村、双溪村、松洲村综合地价为65.1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芗城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通告》(漳芗政文〔2019〕57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镇辖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9〕75号)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南镇辖区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漳芗政文〔2019〕75号)规定执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1地块55人(其中劳动力人口29人)、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2地块11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82人)、芗城区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04地块133人(其中劳动力人口85人)以上项目全部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芗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街)、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七、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合

13幅!近1000亩!2023年漳州市区供地计划曝光!

近40家房企齐聚!位于西湖上墩东屿建元站前南湖靖圆等片区……

2月3日下午,漳州2023年土地招商推介会在漳州宾馆召开,漳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潘全胜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次推介会由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主办,漳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漳州土地开发服务集团承办,漳州市属地产国企漳龙集团、城投集团、交通集团和区域深耕房企建发地产、国贸地产、联发地产及头部房企中海地产、龙湖地产、保利发展、中国金茂、远洋地产、金地地产、武夷实业、新城控股等近4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参加。


潘全胜副市长对房企投资漳州、建设漳州表示热烈欢迎。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漳州积极融入厦漳泉同城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已形成“一城四区”、拥江达海的新格局,并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绿水青山也成为漳州的新名片。

近年来漳州房地产市场虽受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但漳州秉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储备后开发、先做环境后出让的土地经营理念,保持了土地市场平稳持续发展。特别是去年出台了《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涉及经济和房地产领域的“一揽子”暖心政策举措,得到广大投资商和市民的积极响应,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持续回暖态势。

市自然资源局围绕漳州区位条件、经济发展、重点产业、交通商业配套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漳州市未来发展前景,重点分析了漳州的2023年重点招商片区和地块。

据悉,本次现场重点推介的13宗999亩市区优质商住地块分别位于芗城区(西湖片区、上墩片区)、龙文区(东屿片区、建元片区)以及高新区(站前片区、双创片区),同时推出的还有台商投资区4宗225亩优质商住地块。片区均配套设施完善,开发条件成熟,又各有优势,可以满足企业投资发展的不同需求。

市住建局通报了2022年漳州房地产市场及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情况。


推介会现场,房企代表纷纷表示,漳州作为闽南“金三角”的核心城市,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将进一步深耕漳州,共同促进漳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漳州营商政策,将吸引着更多的房地产投资商,让漳州成为安心创业就业的首选之地。


雄踞闽南金三角核心 城市投资潜力升级

漳州位于闽南金三角最南端、台湾海峡西岸,东邻厦门、泉州,北与龙岩接壤,西临广东。近年来,漳州积极融入厦漳泉同城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深度对接厦门,全力加快建设厦漳泉同城化先行示范区,在交通上形成了市域“半 小时”、区域“一小时”交通圈,产业上构建起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在内部,漳州市以中心城区行政区域调整为契机,推动中心聚集、拥江达海、环湾联动,构筑“一核两翼”空间发展格局,引导漳州都市区由单中心蔓延式扩张向多中心组团式结构转变,将漳州建设成为现代化滨海城市。


漳州综合经济实力长年位居福建省第四位,2021年GDP更是破5000亿大关。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正是产业实力的快速提升。多年来,漳州立足资源禀赋,着力培育食品、机械装备、特殊钢铁、石化、汽车汽配、现代建材、电子信息、造纸、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中政策、资源要素等加大产业扶持,基本建立起了漳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其中,以食品、钟表、电动门机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以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形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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