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城乡建设
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城建提升〔20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漳州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全方位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办发〔2021〕3号)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暨中心城区“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漳政办〔2022〕6号)有效实施,按照《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 福建省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城建提升〔2022〕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动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制定2022年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城市更新工程
1.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推进城市体检工作,评估中心城区“城市病”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完成年度城市自体检评估报告编制。基本完成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持续推进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一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中。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持续开展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全市安排1.54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推进1个以上老旧街区片区改造。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打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中心区、临山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2022年,各县(区)至少启动1项城市设计或实施工作。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5年行动计划,推动1个城市中心片区与1个县城中心片区城市更新,展现地方风貌特色。(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3.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进唐宋子城(台湾路—香港路)及南靖县中山街等2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提升工作。完成一批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保护图则编制和修缮利用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旅局、住建局)
4.城市照明整治。整治城市夜景照明,全面清理非商业楼宇立面走字屏、灯箱广告,提升城市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更新升级城市照明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县建设城市照明管理系统,推广城市道路LED照明、半夜调光控制、间歇亮灯等节能措施,完成城市路灯LED节能改造4000盏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5.“空中缆线”整治。遵循“整齐、美观、安全”原则,按照“有管入地、无管隐蔽”和“全面清废、拔剪捆扎”的原则,高标准对各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监控立杆等空中布设的缆线进行全面治理,对能下地的缆线进行下地缆化,对无用缆线进行拆除,对暂时无条件下地的空中缆线进行规整,做到横平竖直,依附建筑物隐蔽设置。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增1千根多功能灯杆。加快推进各类窨井盖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窨井盖缺损、响动、凹凸不平、防坠网缺失等问题。依托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窨井盖电子档案和数据库,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窨井盖纳入网格管理内容,实施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通管办,漳州城投集团,国网漳州供电公司、漳州广电、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城市七大类既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和重要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邀请残障人士代表试用体验无障碍设施,听取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完成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排查,并编制2022年改造提升项目清单,按序时进度推进。2022年打造26个示范样板工程(含6条城市主干道、5个城市广场公园、5个公共交通场站、12个重要公共建筑),建设1个示范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残联、民政局、城管局、卫健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体育局、商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加快推动源头减量,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县城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分类体系。全市创建1个分类示范区(片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文旅局,城投集团,市政府办(机关管理与节能科)〕
8.城市精细化管理。各地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需要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拓展内容、提升功能,强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支撑。推进市县平台分工协作、一体化运行,提升管理质效。加强网格队伍建设,优化网格划分,突出监督考评,进一步健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城市网格体系作用。全市建设1个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城管局、发改委(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局、消防支队)
9.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供需匹配、因城施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鼓励和支持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聚焦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并将符合改造范围和标准的城市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2022年,全市新开工10个以上安商房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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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区拓展工程
10.重点片区建设。从城乡结合部以及高铁站、轨道交通、机场等重要交通节点入手,实施集中连片综合开发,完善组团配套,加快城市片区综合开发,留足生态空间,实现产业更新提级、土地利用优化与建设项目提质。有条件的县(区)结合产业发展、功能配套。全市推动6个重点片区形成组团开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
11.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以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高新区作为重点区域,以新区建设带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发展,全市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28%以上,重点区域应选择1个项目进行主要竖向受力混凝土构件预制化试点。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龙海区、长泰区、漳州高新区各选择2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或生产基地开展智能示范应用,其他地区选择1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开展智能示范应用。在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等方面推广应用工业化生产的定型化、标准化、集成化市政基础设施预制部品部件,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州高新区应选择不少于1个市政工程进行预制构件试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通管办,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12.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建设工程电子数据化,继续推进漳州市住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加快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大数据局)、通管办〕
(三)生态连绵工程
13.制定系统推进方案。制定生态连绵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提升环城一重山生态功能,提升改造滨海风景道、沿河沿路生态廊道推动串点连线成网,打造“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城市公园”三级网格化生态空间体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
14.城市生态屏障区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一重山生态功能提升、林相景观改造,实施山体“增绿添彩”,补充乡土树种、市树市花,打造一山一花一主题与彩色生态环。全市建设郊野公园3平方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15.城市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推进滨海、沿河、沿山、沿路、绿化带等生态廊道(斑块)保护修复改造提升。实施城市内河沿岸生态景观提升、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加快推进G228线滨海风景道改造提升,实施省界及其他国省道干线沿线生态环境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16.城市公园绿地建设。持续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启动既有漳州植物园改造提升,加大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完善公园绿地功能和品质。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100公顷、福道130公里,打造特色精品公园3个以上,完成口袋公园和立体绿化各65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
(四)交通通达工程
17.城市道路建设。编制市域快速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交通“高快一体化”项目建设,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推进高速出入口、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构建衔接畅通、布局完善的城市快速路网。强化次干道、支路、街巷路建设,加密建成区路网。全市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20公里。提高交通疏散能力。实施背街小巷提升,推行全要素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18.完善公共交通。持续推进厦门地铁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建设工作。基本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推进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022年全市新增公交线路4条,延伸优化6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局)
19.增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建成投用城市公共停车综合管理系统。鼓励建设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新建项目按标准建设停车位,旧居民区合理增设街巷夜间、周末停车位,中心城区、商业街区、步行街、医院、重要集散节点周边挖潜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全市力争本年度新增公共停车泊位3000个,结合实际配套建设无障碍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警支队、国资委、城管局)
20.慢行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道路空间资源,加强既有步道、非机动车道优化整治,完善无障碍设施,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加强公园、绿道与非机动车道衔接,加快构建成网、好用、舒适的慢行交通系统,形成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全市推进1个以上慢行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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