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八条措施,保障2023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确保第一季度“开门红”。
组织企业大抢单。措施提出,鼓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对参加市外展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标准展位费全额补助、特装展位费50%补助,给予参展人员往返国内经济舱机票、动车票费用50%补助(每家不超过2人);单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产业链供应链手拉手活动,对参会工业企业10家以上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每场活动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组织3家及以上外贸企业赴境外开展贸易对接、走访客户、市场考察、参加展会等活动的组团单位和外贸企业,给予参团人员国际段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最高不超过50%补助(每家不超过2人);对组织8家及以上外贸企业的组团单位,市财政给予贸易对接会等活动费用不高于10万元的补助;对参加境外展会的外贸企业,由市县商务部门按照2023年漳州市重点境外展会扶持政策另行扶持。对参加我市组织推荐的线上境外展会活动,单家企业单个展会给予参展费用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鼓励举办线上或线下促销活动,对于活动连续举办不少于3天,参与商户不少于30家,按照活动主办方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40%经费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鼓励企业满产能。措施提出,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速超全市平均水平且一季度工业用电增量达到3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其工业用电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其中,新投产纳统规模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上述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增营收。措施提出,对一季度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500万(含)至2000万元的规模工业企业,每家给予奖励5万元;同比增加2000万(含)至5000万元的,每家给予奖励1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给予奖励20万元。对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0%(含)-25%限上商贸企业,按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0.1%给予奖励;对增长25%(含)-30%的,按增量0.15%给予奖励;对增长30%(含)以上的,按增量0.2%给予奖励。去年同期为0的以200万元作为基数。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力促项目扩投资。措施提出,对2023年一季度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除外)不低于8000万元的项目,按项目一季度纳入统计的实际投资额,给予0.25%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激励各地争先进。措施提出,对一季度工业增加值综合增速(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0%、规下工业增速10%权重计算),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居开发区前两名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
保障企业稳用工,加大重大项目用工保障。措施提出,对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在岗建设省外员工,2023年1月全额发放工资,单个重点项目补贴不超过20万元。开展“优服务引工稳岗”行动,推进零工市场(就业驿站)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和提技能稳岗培训,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组织“就业夜市”“线下专场”“线上直播”等活动,线下专场招聘会按照每个展位500元标准给予补助,直播带岗活动按照每场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引进劳动力,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强化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对正月采取“点对点”包车(包机)方式输送新老员工来漳返漳就业的我市企业,按实际费用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强化节日大招商。措施提出,要围绕“9+5”产业链精准招商,持续推进央(国)企、民企、外企等“三维”招商对接,抓住乡贤企业家春节和元宵节返乡时机,精心组织一系列走访座谈和招商对接活动,力争一季度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投资大项目、好项目。
落实服务全覆盖。措施提出,要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活动,“两节”期间全覆盖调研走访规上企业、小升规企业,了解企业生产安排、订单情况及困难问题,深入宣传解读各级惠企政策。要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组织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