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 实现“一趟不用跑”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经纪机构备案后,可通过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https://zzfc.zzcia.com)办理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实现“一趟不用跑”,更放心、更准确、更及时、更安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登录系统
经纪机构登录统一门户平台,选择【住房租售交易一体化服务系统】进行跳转。
跳转成功后,进入租售一体化门户页面,点击个人中心,登录到管理后台。
02、房源发布
中介机构如有已受托房源,可以直接进行发布:房屋交易管理→发布管理→买卖房源→发布二手交易房源→新增。选择房源,按页面操作指引填写相关发布信息,最后保存并提交审核。
中介机构也可以帮客户核验并发布房源:房屋交易管理→发布管理→买卖房源→核验并发布二手交易房源→新增。
根据界面操作指引,填写客户房产信息,用于核验;填写相关发布信息,用于发布。该流程提交审核前,需要客户进行人脸认证。
提交审核后,后台将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向核验人发送短信提醒。核验人收到短信后,登录平台点击“上架”,便可将核验房屋上架到租售一体化平台展示。
03、网签备案
(1)中介机构如果有已受托的房源,可以发起网签,从房屋交易管理→合同管理→买卖合同→添加存量房买卖→新增,进行相关操作。
(2)选择房屋后,根据是否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勾选“是否监管”。如果选“是”,签订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后,买方信息、金额等均从协议内容带入合同。
如果选“否”,则继续合同业务,按照实际信息填写合同内容:含买方信息、合同重要信息、价格、详情等,编辑完成后生成电子合同,并使用手机扫描对应的签章二维码,或通过短信进入电子签章链接,查看合同详情,确认无误后,根据界面操作提示完成身份验证,进行电子签章。
(3)买卖双方完成电子签章,确认备案资料无误后,点击提交。
(4)提交备案完成,状态为“已签字”,可进行“下载/打印合同”、查看详情操作。至此,业务已提交至内网审核,请耐心等待。
(5)内网审核通过后,状态更新为“已备案”,说明合同备案已完成。
近年来,漳州市住建局立足群众房屋交易的根本需求,利用数字化手段,自主研发、拓展“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功能,并推广应用,助力我市住房交易和监管服务提档增效,加快实现广大群众“找房过程有信心、使用过程更舒心、交易过程能放心”的目标。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交易科、市建设信息中心 吴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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