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定于2023年7月28日起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常山开发区、漳州开发区、漳州高新区不动产所在地的存量房转移登记事项均可采取全流程网办模式。
二、 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模式适用于房屋性质为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存量房整套转移登记情形。
三、 存量房交易登记全流程网办模式暂适用于18周岁(含)以上到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通过闽政通、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申请人,后续视具体开展情况进一步调整。
四、 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通过线上签署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电子化、线上缴税缴费、邮寄送达不动产权证等方式,线上办结存量房合同网签、转移登记及涉及的水表、电表、燃气表、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和提取公积金等集成服务事项,无需再到现场核验。
五、 申请人通过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s://www.fjsbdcdj.com:9000/fjwwsq/#/home)进行实名认证,选择名下待转移不动产,自动跳转至住建网签系统页面进行合同网签;网签完成后,进入不动产网上申请系统,补充不动产登记、缴税所需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根据需求勾选水电气广电公积金等联办事项;买卖双方进行个人验签后(采用视频双录、意愿问答方式)业务申请完成;业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根据短信通知在线缴交税费和登记费;登记完成后,买方可通过“闽政通”APP查询名下不动产权证电子证照信息,也可自主选择EMS邮寄或在发证窗口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
六、登记机构不再收取卖方原纸质产权证书;卖方须承诺登记完成后由登记机构对原纸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特此通告。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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