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各种办法逃避房屋租赁税
"如果有人问你租金问题,你就说是我自家亲戚,租房子没掏钱。 家住郑州市农业路的李小姐名下有多套房产,每次出租房屋时,她都给租客这样打招呼。
李小姐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避税。根据国家规定,出租房屋应缴纳房屋租赁税。目前,郑州市房屋租赁税分为居住和商用两个纳税标准。
如果将房屋出租给私人居住,税款按照5%的综合税率征收。比如房东每个月收取1000元房租,需要缴纳50元税款。
如果房屋租赁用来商用,房东需缴纳包括房租5%的营业税、房租12%的房产税、房租0.5%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依法减除规定税费后,按20%税率计征的个人所得税。比如房东每月收取1000元的房租,应缴税应该是340元。
虽签订免租协议但房东需缴房产税
对于很多房东而言,房屋租赁税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为了避税,很多房东与税务部门打起游击战。一位在房屋中介公司工作的人说",查得比较严的时候,就涨15%左右的房租,以冲抵房屋租赁税,能少缴就少缴点税。"
由于出租房屋偷税漏税现象具有普遍性,国家税务部门开始改革收税办法,并下发通知指出,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1.2%来收取。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价值100万元,每年所需缴纳房产税为100万元×70%×1.2%=8400元。
对于此新政,郑州市地税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称,以后房东想要避税也难了。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将房屋租给他人居住,可按照5%的税率缴纳房屋租赁税。但如果与租客签订免租协议,就得按照房屋价值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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