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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出台了哪些公积金政策?漳州公积金“认房”、“认贷”标准怎么定?

2023年11月17日 13:52    来源:漳州综合广播    点击: 次    0 条评论

市住房公积金 | 权威解读公积金使用小手册!

2019年在全省率先实现

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的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给大家带来了怎样的便利?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认房”标准是什么?

多孩家庭/无房职工/跨地市双职工家庭

贷款业务和优惠补贴有哪些?

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时间/线上办理业务等……

这里有从信贷、提取、办理等

多方面的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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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效能建设热线


11月15日上午10:00-11:00,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郑志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走进《漳州市效能建设热线》直播间。

问:近期国家出台了哪些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政策?

答:近期国家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主要政策有,2022年10月1日人民银行出台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利率,5年期以上首套房利率从原有的3.25%降到3.1%;省住建厅于2022年3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指导意见》(闽建金〔2022〕1号),率先全面推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购房首付款政策

问: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首付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去年5月份开始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已出台缴存职工购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政策。

但要满足两个条件:

1.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漳州市 所辖区域内;

2.所购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承诺书》。

问:近期我市出台了哪些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答:我市近期主要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有:

“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有人才公寓住房公积金配套支持政策。

还有几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

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申请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全市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首套的首付还是20%;

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也就是双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是65万;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租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等等,这些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问:我市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我市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问:当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实施该政策?

答:该政策是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商业贷款购房的客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政策不变。职工家庭在漳州市购、建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满足“认房又认贷”条件,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标准是什么?

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以查房结果作为核定依据,家庭成员(指夫妇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需计算套数。已转让的住房不计算套数,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计算套数;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在2022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只需提供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在2022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之外的,需提供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问: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房”标准是什么?

答: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房”以职工家庭(指夫妇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查房证明作为核定依据,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均需计算套数。已转让的住房不计算套数,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计算套数;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房”标准?

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房”以职工家庭(指夫妇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在地的查房证明作为核定依据,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均需计算套数。已转让的住房不计算套数,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计算套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建造、翻建、大修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的标准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认贷”是看购房人家庭(指夫妇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未贷过或仅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申请条件,若贷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符合申请条件(以住房公积金系统全国联查或征信报告显示为核定依据,商业性住房贷款不计算次数,历史住房公积金提取不计算次数。)

问:近年来,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纷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有所调整?

答:自2022年10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确定,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2.6%和3.1%。

问:针对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有何优惠政策?

答: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阶段性)

问:无房职工可以每月用住房公积金冲抵房租吗?目前无房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是多少?

答:今年4月份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逐月冲房租”业务,缴存职工一次签约,租金可按月自动到账,让无房职工租金提取一趟不用跑,在家就可每月按时收到公积金中心自动转入用于支付房租的固定额度。

仍然延续去年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标准,全年可提取额为7200元。

问:在我省跨地市的双职工家庭能办理冲还贷业务吗?

答:今年5月份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省直、福州、莆田、龙岩、平潭5个中心开通办理“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至9月份该业务全省扩圈,除厦门外全部可办理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从而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减少跑趟次数、缩短办理时效。

另外,今年10月份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通公积金“逐月冲还贷”业务模式,从原来固定每月15日“一月一冲”升级为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一月三冲”的新模式,减轻贷款职工家庭每月还款压力。

问:目前我市支持的公积金“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事项有哪些?

答:目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办理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有13个,分别是: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2.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5.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6.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8.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9.住房公积金汇缴;

10.住房公积金补缴;

11.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2.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3.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通过网上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后资金多久会到账,如果没有到账该怎么处理?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什么时候会扣款,错过扣款时间怎么办?

答:通过网上申请提取公积金,自动办结的事项一般会秒到账,特殊情况未到账的,您可通过12329热线电话咨询具体未到账的原因,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2329热线会联络业务部门或信息技术部门查找定位问题所在,并告知您如何处理该问题。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日凌晨2点与下午2点都会进行贷款扣款,如果错过扣款时间,您还可以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还款。

问:缴存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有哪些途径?

答: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实时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和贷款信息:12329服务热线、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终端、闽政通APP、漳州通APP、漳州e政务终端、建行智慧柜员机(STM)、建行手机银行、公积金业务窗口、承办银行业务窗口等。

可实现: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明细查询;个人变更信息查询;个人贷前咨询、贷款进度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还款计划;公积金各项证明打印等。

来源:漳州综合广播 采写 | 胡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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