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峰片区(集体)项目”安置选房相关信息公示
“金峰片区(集体)项目”的选房原则、选房须知、封房顺序表、房源相关信息等公示内容已张贴于选房处公示区,公示期间开放房源示范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置选房相关信息公示分时段且限定人数到场观看,请待安置户对照“公示时段表”,于对应时间到场观看,领取“换领选房证通知单”,并充分了解各项相关信息,为换领选房证做好准备。
安置选房相关信息公示时间:2022年5月9日-13日。
安置选房处位置:金院路3号大唐春风里二期(大唐西院里)2幢一层(位置图详见本文篇末)。
二、“金峰片区(集体)项目”换领选房证
请“金峰片区(集体)项目”的待安置户携带征迁协议书原件、封房单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对照“换领选房证进程表”,于对应时间准时到选房处,根据封房顺序换领选房证。
三、换领选房证须知:
1.选房人须携带征迁协议书原件、封房单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征迁协议书项下的所有被征收人均要到场参加。若被征迁人确实无法到场参加的,必须公证委托,其代理人须持有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亲属间无法委托的(如去世、服刑、失踪等),其代理人须持有公证书或经街道村(居)委会开具证明或携带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
3.若到场的选房人未能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则暂不给予换证,由下一个顺序的选房人进行换证,待其提供完整的选房手续后再给予换证。
4.按工作人员报号进入选房区,未报号的不得进场,连续报三遍,如三遍之后,选房人未到场的,则由下一顺序号的选房人进行换证,未到场的选房人待到场后,再给予换证。
5.每一个选房户限时10分钟,若选房户在10分钟内未完成换证,将顺延到当日上午或下午的全部序号办理后,再继续给予换证。
6.正式选房时,必须按照选房证所填写户型进行选房。
四、疫情防控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请待安置户增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通知的对应时间到场。
2、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等症状,另行安排。
3、主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到有序等候不聚集,办理后不停留,废料垃圾科学丢弃。
漳州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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