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漳州房产网 > 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龙文2019年秋季初一招生6所中学施教区出炉

2019年05月17日 08:56    来源:龙文区教育局    点击: 次    0 条评论

  中学篇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8]81号)文件精神和龙文区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工作安排中有关精以及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拟就我区2019年秋季“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 招生原则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市管公办中学)面向龙文区招生原则参照2018年《招生方案》,具体以漳州一中2019年出台的面向龙文区的招生方案为准。

  区管公办中学坚持“按施教区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升初”对象入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挖潜扩容,尽最大力量统筹安排符合就近入学等政策规定的居住在龙文区半年以上(含半年,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读。

  · 施教区划分范围

  (一)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龙文区招生:龙文区户籍,具体以漳州一中2019年出台的面向龙文区的招生方案为准。

  (二)龙文中学(以有蓝田镇、蓝田经济开发区户籍、居住证生源为主),具体村(居委会)有:蔡坂村、西坑村、小港村、湘桥村、蓝田村、梧桥村、檀香社区居委会、鹤鸣社区居委会、漳滨村、石洲村。

  (三)漳州九中(以有碧湖街道和步文街道户籍、居住证生源为主),具体村(居委会)有:圳头村、东屿村、景山社区居委会、毅阳社区居委会、福隆社区居委会、瑞景城、石仓村、后坂村、碧湖村、步文村、长福村、坂上村、天亭社区居委会、锦秀社区居委会、浦东社区居委会、香榭社区居委会、荣昌社区居委会、同昌社区居委会、融信社区居委会、融升社区居委会、明发社区居委会、万达社区居委会、仁和社区居委会、田丰村、土白村、下洲村。

  (四)朝阳中学(以有朝阳镇及朝阳村户籍、居住证生源为主),具体村(居委会)有:朝阳村、六石村、孚美村、后店村、翁建村、登科村、浦口村、科坑村、打山村、恒坑村、桥头村、西洋村、流岗村、书厅村、石井村、朝兴社区居委会。

  (五)郭坑中学(以有郭坑镇户籍、居住证生源为主),具体村(居委会)有:郭坑村、院后村、篁卿村、扶摇村、洛滨村、汐浦村、口社村、东溪农场、新街社区居委会、铁路社区居委会。

  (六)蓝星学校:(区属民办学校、以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生源为主)

  如遇城乡建设发展,行政区划变更等因素而出现区域撤并或新增等情况,将根据户籍所属派出所或居住证所属派出所的归属乡镇确定施教区。

  · 招生计划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以市下达面向龙文区招生数为准,其中漳州九中施教区占60%、其它三所区属公办中学施教区占40%),龙文中学9个班450人,漳州九中9个班450人,朝阳中学8个班400人,郭坑中学4个班200人,蓝星学校200人。

  · 报名时间、地点

  (一)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龙文区招生:(另行通知、公布)

  (二)区属四所公办中学:

  1.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和在本区小学毕业且具有本区学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于2019年7月27日—28日到所划分的施教区中学预登记,按户籍地和居住证所在地确定施教区中学。(各小学配合告知)。

  2.回乡生及不在龙文区就读小学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必须于2019年8月1日—8月10日期间到区教育局中教股登记(如有到中学咨询,由各中学告知,并引导关注相关微信等信息),将按先回乡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顺序安排,如施教区学位已满,则按志愿电脑派位至其他有学位的中学就读,派位到学位满为止。没有被派位的随迁子女应回原籍就读

  (三)区属民办中学蓝星学校:符合报名条件对象于2019年8月20日前直接到蓝星学校或他们指定的地点报名(招生简章发布前须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

  · 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龙文区招生:

  1.龙文户籍(截止于报名前迁入)且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携带招生志愿表(可以登录漳州一中官网下载)和相关户籍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小学(回乡生到指定小学)登记、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各小学审查组将资格审核合格后的学生资料(花名册、志愿表、户籍材料)报区教育局核定、分类、公示等;

  3.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志愿报名及面向龙文区的招生计划数,根据漳州一中招生方案按程序录取、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区属四所公办中学: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实行划施教区就近招生,优先招收施教区内本区户籍“小升初”对象。各小学配合做好宣传、告知、发放通知单及保存回执等,让每位小学毕业班学生和家长知道所对应的施教区中学和预登记报名时间节点。

  (2)户籍以小学毕业登记表审核登记为准,请各小学认真核对户籍材料并在户籍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如户籍在毕业登记后变动者由区教育局中教股审核后再根据变动情况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入学。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登记报名者,应在2019年7月30日前向施教区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逾期要求报名者,重新在2019年8月10日前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若施教区中学学额已满,则参与电脑派位至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施教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校入学通知材料(须在区教育局给各校的学生名单里);

  ②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镇居民户口簿;

  2. 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对象入读龙文区公办中学,将参照本区中学施教区划分范围妥善给予安排或电脑派位调配,并与本区户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同等待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龙文区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条件为:

  ①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亲在本区办理半年以上暂住手续或取得居住证, 2019年2月28日前在龙文居住且现仍在龙文区居住。2020年秋季入学条件变更为在本区办理暂住手续满一年以上。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在龙文区合法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且2019年8月31日后仍在龙文区务工。

  (2)龙文区公办中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程序:

  ①在本区小学毕业且具有本区学籍并符合我区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条件(在小学毕业登记时审核为准)的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请各小学于6月底前认真审核符合条件且要在龙文区就读中学学生的暂住材料并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如无提供将按不符合条件或不愿在龙文区就读中学处理);区教育局将按中学施教区范围划分至各中学预报名名单,由各中学再次审核。若施教区中学招收本区户籍生后学位已满,则按电脑派位至本区其它有剩余学位的施教区学校。若施教区中学学位不足,则按电脑派位入学直至学位满为止,其余随迁子女再根据实际情况电脑派位至其它有学位的施教区中学,派位至学位满为止。同为随迁子女电脑派位以在本区小学毕业具有本区学籍的随迁子女为第一优先顺序。

  ②小学不在龙文区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符合我区公办中学就读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到区教育局中教股接受资格审核、汇总、统筹安排就读区属公办中学(若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按志愿由电脑进行跨施教区派位)。

  a.小学毕业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并须有体现全国学籍号(原件、复印件);b.父(母)务工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如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c.有效的龙文区暂住手续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d.原籍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不符合入读龙文区公办中学条件而未能录取到公办中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及时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三)区属民办中学:

  1.就读报名条件为:

  ①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亲在本区办理暂住手续或取得居住证,现仍在龙文区居住。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在龙文区合法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当的证明材料且2019年8月31日后仍在龙文区务工。

  2.报名程序:

  (1)蓝星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简章做好自主招生宣传;

  (2)审核报名条件及对户籍、学籍、毕业等情况进行核对、汇总;

  (3)8月22日前报送报招生汇总表及附相应材料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确定招生对象,由学校做好录取、调档、建籍等工作;

  · 有关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在漳州一中龙文校区的学生,不得再重复报名参加其它任何公、民办学校的录取。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毕业生被录取后的档案由我局分离;未被电脑派位录取到的学生按区属四所公办中学招生办法回原施教区预登记或到局中教股登记对口直升初中就读。

  (二)由于历史原因,土白、下洲、田丰、玄坛宫四村学生划入市直中学就读,如没被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按市教育局规定入读相应市直中学,也可按龙文区规定登记时间、要求进行登记入读所在施教区中学漳州九中。

  (三)各小学组织本校小学毕业班学生自愿报名参与漳州一中龙文校区面向龙文区招生电脑派位或将文件精神及相关时间节点(截止报名时间前)告知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并派发录取通知书,如未被电脑派位至漳州一中龙文校区则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告知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到各施教中学预登记报名(须带户籍、有效暂住手续或居位证、务工合同、购房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四)对于符合条件非在龙文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施教区中学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如施教区学位已满则依据家长填写志愿电脑派位至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五)公办中学应严格按施教区划分进行招生,不得违反规定招收跨施教区生源或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四严”要求。

  (六)各校应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管控“人籍分离”现象。1、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或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其户籍确定转入初中学校,转入校应尽快给予办理手续。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符合在龙文区公办中学就读条件,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在春季受理,应在秋季开学初申请并按居住(暂住)地址所在的中学施教区确定转入初中学校,并提供原在学证明材料或转学材料;如施教区中学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校,学校不得借故拒收。3、如系特殊原因,台符合拥军优属、人才引进、招商引资等政策要求,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并提出申请提请领导审核批准,方予以办理。4、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违反规定跨施教区接收转学学生或超计划接收转学学生。

  (七)各中学根据上述规定,按派位结果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新生录取,并做好建籍管理工作等;转学人员按转学流程做好指导、跟踪、办理,严格做到转学程序审批完整后再接收、放学生。

微信扫码分享

声明:本网大部分文章转载自第三方媒体,文章头部皆有标注来源出处,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下架处理。
0 条评论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10-2024 596fc.com 596房产网版权所有 @为互联网事业发展助跑 闽ICP备2024038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