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全省开展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时间自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省住建厅部署,各设区市价格、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区、市、县)的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在售楼盘、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据了解,今年3月28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价格行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部署10项加强房地产价格行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于4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抑制房地产价格炒作行为专项检查,对所有县(区、市)的在售楼盘和房产中介机构展开拉网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
全省累计检查在售楼盘566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582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6起,并一一进行处理和纠正,已实现经济制裁163.86万元。同时,充分借助主流媒体,公开曝光15起房地产价格炒作违法案件,对不法经营者形成了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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