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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出台

2017年06月20日 11:34    来源:漳州新闻网    点击:1364 次    0 条评论

    (记者陈晓云)昨日,记者从省招委会、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获悉,今年高考网上填报志愿从6月27日开始。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

    今年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投档模式方面,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投档比例方面,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平行和专业平行),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实行一档多投的(主要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办法》还对考生成绩排序做了规定。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即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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