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地产税草案年内无审议计划 专家:要寻求最大公约数
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可以说是此次全国两会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给出了回应。
“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傅莹说道。
对于记者关于房地产税的提问,傅莹表示,首先,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当然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
记者采访到的多位专家表示,这一安排可以说是意料之中,大家普遍预期今年房地产税法不会出台。
今年房地产税法不提请审议
房价一直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房地产税作为长效机制的手段之一备受关注。
房地产税的讨论已持续几年,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此定下了房地产税先立法、后改革的“税收法定”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做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表示,今年两会,他最关注的话题就是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房地产税不应该再等待了,应该尽快进入一读程序,即便可能不会一次通过,但是大家可以提出具体的优化建议,这样才能真正推进。”
各方对于房地产税的推测很多,北京(楼盘)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房地产税法)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立法涉及方方面面,全社会对此事高度关注。它对社会利益调整、楼市都将产生影响。此外,他补充道,对于房地产税怎么征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向记者表示,现在社会舆论过多关注房地产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包括土地、金融和财政等。
冯俏彬认为房地产税已有方案,但配套制度尚未准备完善。
房地产税是市场“内在稳定器”
房地产税开征的目的、效果,仍颇具争议。
施正文分析道,从国家治理以及建立现代化税收制度的角度来看,非常有必要开征房地产税。
他认为,首先,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最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为地方财政、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保障(目前因为没有房地产税,所以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针对房地产税能否调节房价这一问题,施正文表示,尽管房地产税的本质不是用于调控房价,但对房地产税的特殊设计可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目前应当赋予房地产税这个功能。
“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不稳定性较强,除了相关的行政手段,税收可以说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他强调,房地产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能够起到逆周期作用。
冯俏彬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不可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仅靠开征房地产税,房价不会应声下落。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向媒体表示,“房地产税不是万能的。”他认为,房地产税一定是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是基础性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贾康说,房地产税的征收是历史性的考验,可以先让大家充分理性表达各种诉求,然后寻求最大公约数。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征收模式,要充分考虑国情,制定中国社会可接受的制度框架。
目前,社会对于房地产税的认知较为模糊,可以说存在一定误解,认为房地产税立法以后全国便会开征。
施正文向记者介绍,实际上,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它开征的时间、税率、征税范围地方人大有一定的决定权。“比如一线城市可以早一点开征,三四线去库存城市可能晚一点开征。”
他建议,“全国人大对开征房地产税确定范围,地方因地制宜,从而达到精准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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