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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1月1日起正式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

2016年11月02日 10:45    来源:漳州新闻网    点击:27114 次    0 条评论

    (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尹善蕾)记者昨日从市电业局获悉,11月1日起漳州市正式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调整后,第一档电量增加了30度,家庭用电度数每月不超过230度的用户将可节约一部分电费。

    此次调整,我市实行阶梯电价“一户一表”制。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200千瓦时提高到230千瓦时,即用电量23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4983元/度;

    第二档电量从现行的每户每月400千瓦时提高到420千瓦时,即用电量231千瓦时到42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5483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用电超出42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7983元/度。

    合表用户电价为0.5330元/度,不分档。

    以家庭月用电500度为例,市民以往分档电费时需要缴费约289.15元,而实行新的分档标准后,电费降为282.65元,要比以往的分档标准省钱一些。调整后,各档电价和合表用户电价水平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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