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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房地产去库存 漳州公积金贷款试水“公转商”

2016年09月08日 11:06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2824 次    0 条评论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住房公积金作为不少市民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自然备受关注。特别是在去库存这场楼市攻坚战中,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是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推出了历年来最为宽松的政策,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新公告,宣布将于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即“公转商”贴息贷款。那么,为何要实行“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后又有何不同?且听我们一一道来。

  政 策

  “公转商”下周启动 利率差由公积金中心补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即“公转商”贷)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紧张,无充足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将本应由中心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公转商”贴息适用对象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

  根据市场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用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灵活结合的运行模式,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和相关承办银行密切配合,阶段性采用贴息贷款,即: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手 续

  办理方式无明显变化 申请者仅需签署一次协议

  那么,实行贴息贷款后,申请者在办理过程是否与之前会有所不同?

  对此,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办贴息贷款业务以后,申请时需要签署“告知单”,表示同意中心根据资金状况适用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实行一次性审批,借款人只需一次性与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将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好。日后,即便公转商贴息贷款转回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也不需要借款人再次到场办理抵押手续或签订合同,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两家办理就可以,同时将贷款转回情况通知借款人即可。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已经率先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9月15日起即可受理贴息贷款。而其他各大银行也正在积极配合,争取尽快将贴息贷款纳入运营范围。

  意 图

  避免出现贷款轮候现象 助力楼市库存去化

  自2015年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以来,我市公积金月均提取和贷款额不断增加,使用率快速提升。截至2016年7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96.05%,比2015年3月底的72.02%提高了24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实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堪称史上最宽松,再加上楼市的回暖,使得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此外,我们还要预留一部分备用资金,来维持住房公积金的日常支取,以及发放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算一下,公积金中心就‘囊中羞涩’了。”

  因此,为了避免轮候现象的出现,市公积金中心决定启动“公转商”贴息政策,而这实际上也是助力房地产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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