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印发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通报结果显示,各县区均通过考核。
漳州市政府于2月中旬成立三个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投资区)进行考核。在目标完成情况方面,2014年度全市用水总量21.0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0.58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39.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4立方米,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21.9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5%;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3.6%……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等控制目标基本完成。
优秀的县区有长泰、龙海;良好的有平和、南靖、芗城、云霄,其余县区为合格,全市尚无考核不合格县区。
但是,考核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县、开发区未制定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未制定出台“河长制”管理文件;政府或管委会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工作出现脱节甚至扯皮现象;考核准备工作不充分,相关考核佐证资料零散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无法印证本辖区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多数县(市、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未落实等。(海都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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