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6漳州房产网 > 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漳今起全面实施一孩生育登记制 审批权下放至乡镇

2015年07月01日 10:59    来源:海峡导报    点击:2571 次    0 条评论

  7月1日起,漳州市全面实施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届时,漳州将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再生育审批权限也将由县一级卫生计生部门下放至乡镇(街道)。这是近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卫计委获悉的。

  近日,漳州市卫计委正式下发《漳州市生育服务证管理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中提到,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制度,改为一孩登记制度,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要求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夫妻双方生育前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所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可自主安排生育。对于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携带夫妻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向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登记后当场领取。

  此外,《规定》对再生育审批权限也做了规定:将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规定》中提到,再生育服务证审批权限采用委托制。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依照国家、省及本规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发放。

  同时,通过精简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推行委托制来优化再生育审批办证效能。

  最后,《规定》中强调,推行电子化网上办证。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网上办证和预约办证,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取消纸质生育服务证。通过《漳州市人口与计生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生育服务证申请材料登记和审核工作。经核实无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开展生育服务证全程网上办理工作,对申请人提供申请的业务办理进程及办理结果进行短信告知。县、乡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落实首问责任。再生育审批时限也将缩短为十五个工作日。办理完毕无法亲自领证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可主动送证上门。(记者张惠玲)

微信扫码分享

声明:本网大部分文章转载自第三方媒体,文章头部皆有标注来源出处,如涉及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告知本网下架处理。
0 条评论网友评论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Copyright @ 2010-2024 596fc.com 596房产网版权所有 @为互联网事业发展助跑 闽ICP备2024038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