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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买房不落户可读小学” 新政有“有效期”

2014年12月03日 10:10    来源:漳州新闻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苏益纯 陈志远)前不久,龙文区新购房产不落户口可读小学消息一传开,立即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记者12月1日从龙文区政府获悉:龙文区6个部门共同制定了《进一步促进龙文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11月19日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在文件下发之前所签的购房合同不在范围内,而且只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含第三年当年度)有效。

  实施意见提出,从11月19日起一年内,在龙文区内的购房者,其子女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含第三年当年度)在区内就读小学,教育部门原则上不再要求其迁户口,可凭购房合同办理入学。其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一年级新生可安排在所购房产的施教区内学校就读;其他年级插班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附近学校就读,确保龙文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子女有学可上。

  根据《意见》,之前所购新购的商品房,“人户不一致”的,不在此次优惠范围内。也就是说,在文件下发前所签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小孩读书还是必须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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