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华铃)在全国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也将在漳州实施,今年,漳州或将组建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日前,漳州市政府出台2014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
方案要求漳州市委编办、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梳理市直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编制整合方案。同时,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推进试点单位职责整合、机构组建和相关工作,并做好职责整合后市直部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
同时,组建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拟定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方案,并研究出台漳州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指导意见,推动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进行研究和起草。
新闻链接
不动产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私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2013年11月20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会议上,李克强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民众和媒体马上从中解读出“反腐”、“控房价”等效果。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