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之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并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为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提供便利。要加大乡(镇)事业单位对服务基层期满毕业生考核聘用力度,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服务单位或面向农村基层就业。从2014年起,参加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2000元;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每人有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文件提出,要组织我市高校350名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专项补助,所需经费从省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同时要加强实名登记和就业跟踪服务,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活动。做好“双困”毕业生和少数民族地区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帮扶。
此外,我市还将发挥省级、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作用,鼓励见习基地吸纳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全市组织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