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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零元首付”不等于“不要钱

2014年02月15日 20:05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2463 次    0 条评论
     以往注册一个公司的大体流程:“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正常跑下来要15天,更久要一个月,此外还要提交首付以及无数材料、盖无数章……”

    可随着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正式实施,“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允许“零元首付”设立公司。这标志着,以往的问题将不再是创业者的烦恼。

    一元钱可开公司是否就意味着不要钱呢?“‘一元钱’开公司是一个比喻,并不是指没有任何条件就可以办公司”,市工商局注册科的陈科长说,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且公司运营也需要一定资金。“而且如果有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付注册资本,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他股东也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陈科长补充说,原先的注册资本实缴制,使人们在客观上容易以注册资本高低来衡量社会信用,容易产生“三虚一逃”问题,滋生“垫付公司”、高利贷等违法行业。而现行的注册资本认缴制,由股东对内承担违约责任,对外承担诚信责任,更有利于构建社会交易安全和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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