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去年漳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工商登记注册、示范场建设、财政资金扶持、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市财政每年还将预算安排20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补助,并明确各种扶持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重点向示范性家庭农场倾斜。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漳州将继续推进各类园区建设,其中将大力实施“农民创业园”行动,计划新增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50家,并推动“家庭农场主”专项培训,把主要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打造成为 “三位一体”现代农业平台的重要一环。(记者 刘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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