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 收了租金,二房东不认账
刘小姐从去年开始便承租莲花北路某商铺,她与“房东”杨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至2014年6月份,房租为每月4000元,半年交一次。
刘小姐于今年7月份左右,收到了一位张先生打来的电话,他告诉刘小姐,自己是店铺的原房东,而杨先生也是向他承租的租客。张先生说,杨先生有退租的可能,若刘小姐想要继续租赁此店铺,要做好重签合同的准备。
但杨先生称自己“并不想退租。”当时正值缴纳半年店租的日子,心有顾虑的刘小姐分两次付了六个月的店租。11月10日晚上,杨先生突然致电刘小姐,称自己与原房东张先生的租房合同将于明日终止,要刘小姐要么关店,要么支付两万元的转让费。
刘小姐问杨先生自己与他的租约未到,凭什么要支付转让费,“而且后三个月的店租已经交了,我要求他退回来,”可得到杨先生的答复却是,“前三个月的店租根本没收到,原本向我租的店铺现在要改向原房东租了,当然需要转让费。”
原房东:收回房子也遇困难
记者随后联系了店铺的原房东张先生,说起“二房东”杨先生,张先生也是一肚子气。
他告诉记者,今年11月份,张先生向杨先生索要租金时,杨先生表示要退租,两人便将租房合同定于今年11月11日终止。
租房合同终止前夕,杨先生却没了踪影,张先生多次致电都无法联系上他,张先生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鬼”。11月14日,见杨先生还没有回应,张先生当即报警,并联系了拍照的专业人士,在多方见证与拍照取证下,开锁收回了店铺。
根据刘小姐所给的“二房东”杨先生电话,记者进行了拨打,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他承认自己确实是“杨先生”,但当记者表明身份,询问其是否有租赁莲花北路的三间店铺,并且转租他人以后,这名“杨先生”显得有些迟疑,并连称“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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