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制度,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未经租赁登记的租赁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齐小姐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合法有效的中介委托协议,并支付了中介费,因此中介公司应向齐小姐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如果中介公司提供的出租房屋信息有误,对此过错应承担责任,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予退还。但由于齐小姐在与他人签订租房协议时,未按上述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被他人欺骗造成财产损失,齐小姐自己本身亦有过错。
根据《民法通则》中过错责任原则,齐小姐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租金及押金损失,无权要求中介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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