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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房屋出租申报新增三种方式 上网即可完成登记

2011年05月23日 08:57    来源:漳州电视台    点击: 次    0 条评论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一直以来,房屋出租人、房产中介在房屋出租后要到派出所提交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居住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等多种材料,出租房屋人员变更的还要到派出所进行信息更新,手续相当繁琐,现在省公安厅开发了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房屋出租人在网上开通账户后便可随时随地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申报出租房屋居住人信息。

  1、互联网:房屋出租人登录互联网“出租房屋居住人申报系统”,在网络界面上对自己的出租房屋居住人员入住和离开信息进行申报。

  2、手机短信:房屋出租人根据自己设定的捆绑手机号码,通过手机编辑固定格式的短信,发送“12110001”到公安短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3、语音电话:房屋出租人根据自己设定捆绑的固定电话号码,拨打全省统一的公安公众服务特服电话“96110”根据电话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房产中介方:现在的话方便多了,不用跑过去,缩短了很多时间,像我们(以前)要拿过去报备的话,我们最起码要半个小时、1个小时,(现在)我们只要几分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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