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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意见落地“闽七条” 银行增贷房企“解渴”

2015年04月08日 10:24    来源:闽南日报    点击: 次    0 条评论

  日前,根据“闽七条”的指导精神,漳州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漳八条”)。

  其中,除了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下调公积金首付比例、放宽商品房落户、二手房营业税外,新规还对房企在融资信贷、去行政化、去库存、土地出让控制等方面做出规定,此举被业内解读为为房企“松绑”。

  关键词:融资

  银行增贷房企“解渴”

  房企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企业,一般而言,房企的融资途径大概有上市融资、银行融资、信托融资以及民间融资等,就目前几大主流融资渠道的利率来看,银行在10%以上,信托公司在18%左右,民间融资在30%左右。可以看出,银行的融资是最理想的渠道,也是主要途径。相关数据显示,房企在银行融资规模占比达到50%以上。然而随着楼市下行,中小房企在银行融资的难度愈发艰难。“漳八条”提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重点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房,积极满足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需求。有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望给一些房企“解渴”,尤其是对市场上认可度较高的中型品牌房企,为他们助一把力。与此同时,新政也做出两手准备,对于风险较大的房企,“漳八条”也要求,出现资金风险的项目,建立多方合作机制,通过重组等手段扶持。

  不过,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条或影响有限,去年“闽八条”就有提出,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的要求,从实践结果来看,银行对政策松绑却反应冷淡,房企资金链吃紧的局面没有丝毫缓解。然而,今时不同往日,今年以来,央行连续的两次降息和一次降准,还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首付,意味着开发商贷款难度、融资成本的降低,尤其对信用度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大企业更有利。

  关键词:市场化

  灵活调价户型可变

  “去行政化”,还市场以本来面目,是近年来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漳八条”也明确指出“优化市场发展环境”的要求,并提出四点“松绑”。首先,对商品房价格变动幅度不进行限制,且预售价格及其变动幅度不进行备案。2011年,漳州出台商品房预售价格变动幅度调整为0-10%,意味着,报批后房价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还要重新备案。“漳八条”此举可让房企根据市场行情,随行就市,灵活调价。

  此外,“漳八条”也取消了“90/70”的限制。新政中指出,对于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做出的户型调整,规划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审批。所谓“90/70”政策,是指2006年政府出台“国六条”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总建面积70%以上。

  预售放宽,能有效缓解房企前期过大的资金压力的问题。“漳八条”中降低房企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工程要求,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最高达到地面二层,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某房企负责人认为,此举可让房企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并且可以减少因工程进度而错过推盘的时机,但也不意味着对工程的放任不管,“漳八条”明确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能有效防范烂尾楼的出现。此外,“漳八条”也直指“房闹”现象,在给开发商正当权益“撑腰”。

  关键词:去库存

  货币安置选择多元

  高库存是悬在房企头上的一把利剑,如何去库存是开发商的首要难题。“漳八条”提出“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存量商品房”;“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政策,为去库存打通一个通道,尤其对资金链极度紧张的房企来说,不啻为及时雨。

  目前,漳州市区在售商品房库存量居高不下。据立丹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漳州市区在售存量177万m 2,在售未推存量约320万m 2,今明年预计市场总量将达到768万m 2,以近一年月均去化8.0万m 2速度计算,需8年方能消化完全,后市压力较大。

  宏景花园辛祖明表示,货币化安置手段,可起到“双赢”的局面,对拆迁户来说,可以到市场上自由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地段、价格、档次的商品房,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对房企来说,缓解库存压力,盘活资金。不过,由于房企是讲究盈利,如何保证利润的同时,为拆迁户提供价格合理的住房,这个平衡点需要政府、房企、拆迁户去协调和磋商。

  关键词:土地

  合理供应或可“变性”

  近年来,漳州一些区域土地持续高强度供应,造成供应量过剩,白热化的竞争加剧,引发行业人士的担忧。以漳浦为例,目前在售的楼盘项目达到20多个,年度推盘量在去年达到顶峰,大体量楼盘比比皆是,漳浦碧桂园、福晟钱隆首府、新都城市广场、府前唐街等,究其原因,近两年的土地供应大量释放,是导致当今局面的因素之一。众多项目短兵相接,也考验着市场的购买力。

  “漳八条”提出要优化土地供应机制,对区域“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避免商品住宅用地集中过度投放”。有房企老总认为,该条例可以规范政府卖地的冲动,房企也会更务实。此外,“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积极帮助开发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也被解读为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帮助企业融资。

  土地可“变性”。“漳八条”提出,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县、市、区、开发区,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促进其它产业投资。

  “漳八条”细则节选

  ●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被征收住户实行货币补偿后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纳入其中,店面也可落户;

  ●二手房营业税“5”改“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各商业银行要增加住房开发贷款供应,努力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商品房户型可作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台投区)管委会可以采取政府收储方式,积极稳妥收储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

  ●优化土地供应机制,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

  ●鼓励开发绿色住宅,鼓励建设、购买精装修商品住房;

  ●加强市场分析监测,提升住宅小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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